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7 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公
司二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施祥贵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生德先生、张捷女士、陈海龙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牛辉先生(离任)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施波先生代表管理层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3 年度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自主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定了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并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合理,
能够体现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2024 年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方案,制定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针对该项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4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对于立信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将依据其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与本议案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 2:00 在公司三楼贵宾 3
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