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汤国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自2020年10 月15日起至2021年 4月14日止)
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4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收到汤国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国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份来源
名称 (元/股) (股) (%)
汤国华 集中竞价 2020-11-05 9.68 150,000 0.06%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599,403 1.07 2,449,403 1.01
汤国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9,851 0.27 612,351 0.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49,552 0.80 1,837,052 0.7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实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汤国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