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力星股份”)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2 号)的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554,687 股,发行价格 30.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69,999,984.6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790,252.80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551,209,731.8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510391 号)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 新建年产 16,000 吨精密圆锥滚子项目 27,686.70 27,000.00
2 JGBR 美洲子公司年产 8,000 吨轴承钢钢球项目 16,234.00 15,000.00
3 智能化钢球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8,874.58 8,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1
合计 59,795.28 57,000.00
注:原计划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5,120.97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募投调整后承 累计投入募 投资进度
号 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1 新建年产 16,000 吨精密圆锥滚子项目 27,000.00 15,800.00 8,742.08 55.33%
2 JGBR 美洲子公司年产 8,000 吨轴承钢钢 15,000.00 10,000.00 6,768.37 67.68%
球项目
3 智能化钢球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8,000.00 8,000.00 3,552.37 44.4%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5,120.97 5,120.97 100.00%
5 收购奉化市金燕钢球有限公司 100%股权 - 11,200.00 11,200.00 100.00%
6 年产钢球 100 亿粒项目扩建工程 - 5,000.00 2,578.77 51.58%
合计 57,000.00 55,120.97 37,962.56 68.87%
注:1、原计划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5,120.97
万元。
2、2017 年 2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新建年产 16,000 吨精密圆锥滚子项目”
投资额由 27,686.70 万元调减至 15,864.4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 27,000 万元调减至 15,800 万元,将原
投资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11,200 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奉化市金燕钢球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力星金燕钢
球(宁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3、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JGBR 美洲子公司年产 8,000 吨轴承钢钢
球项目”投资额由 16,234.00 万元调减至 11,234.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 15,000 万元调减至 10,000 万
元,将原投资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5,000 万元变更用于“年产钢球 100 亿粒项目扩建工程”项目,该项目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力星金燕钢球(宁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投资预算总额 5,205 万元投资,使用募集
资金 5,000 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
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
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
东和企业的利益,决定将以下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 状态时间
1 年产钢球 100 亿粒项目扩建工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年产钢球 100 亿粒项目扩建工程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随着滚动体行业的发展,对滚动体精度、波纹度指标离散值,静态显
微表面,高低温运转噪音、尺寸变化率等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优化了项目建设方案,导致该项目扩建厂房工程超出公司计划进度。为了保持公司技术、工艺的先进性,公司对钢球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考察多家供应商,由于是定制化设备,技术参数要求较高,从前期采购方案规划、设备选型,到签订采购合同、发货运输,再到验收及安装调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最终的采购周期超过预期,从而导致该项目进度有所延缓。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鉴于此,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调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司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资料,了解了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力星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