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66,342,899.82元,依法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6,634,289.98元,加上2017年初的未分配利润111,967,273.59元,减去对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52,221,874.80元,公司在2017年末可分配利润为119,454,008.63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17年年末总股本13,355.468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6,059,765.4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