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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0 深市 五洋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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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停车: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6

五洋停车: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停车        公告编号:2023-051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5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工业园珠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友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7、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5 人,代
表股份 282,310,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2879%。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 32 人,代表股份 61,914,8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460%。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280,83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155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0 人,代表股份 1,477,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323%。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林伟通先生、张立永先生、郭勇金先生、周生刚先生、刘志伟先生、李安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林伟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1,177,81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0%,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782,47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

    1.02 选举张立永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886,22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0%,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490,88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

    1.03 选举郭勇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886,23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0%,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490,894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

    1.04 选举周生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886,24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0%,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490,904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

    1.05 选举刘志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886,25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0%,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490,914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

    1.06 选举李安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886,26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0%,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490,92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郑爱华女士、陈韶君女士、夏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郑爱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886,21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0%,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490,874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

    2.02 选举陈韶君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886,22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0%,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490,884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

    2.03 选举夏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886,23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0%,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490,89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庆先生、张保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李庆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886,21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0%,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490,87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

    3.02 选举张保钢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886,22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0%,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490,884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2,056,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
反对 25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弃权 1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661,0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59%;反对 25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弃权1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2,044,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
反对 25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弃权 12,14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649,0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57%;反对 25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弃权12,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2,059,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弃权 1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664,3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0%;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弃权1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郑超、孙继乾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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