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停车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9 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票 143,126,097 股新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31 元,募集
资金总额 759,999,575.07 元,减除发行费用 8,647,391.1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51,352,183.8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8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 伟创自动化 21,400.00
2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 天沃重工 8,5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伟创华鑫 13,000.00
4 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 伟创自动化 2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五洋停车 12,100.00
合计 8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计使用募
号 (万元) 集资金金额(万元)
1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 21,400.00 884.86
地)
2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 8,500.00 744.42
地)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000.00 2,926.76
4 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 20,135.22 0
5 补充流动资金 12,100.00 12,100.00
合计 75,135.22 16,656.0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延期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预定可使用
用状态时间 状态时间
1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莞基地)
2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州基地)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4 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合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2020 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部分工程的建设进度、生产设备的采购以及安装调试工作均有所延缓,导致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一定差异。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公司经过谨
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
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
划。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核查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募投项目实
际情况和公司的现状,有利于投资效益的更好发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
观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五洋停车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五洋停车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五洋停车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