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停车 公告编号:2020-078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将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届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20 年 10 月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侯友夫先生、张立永先生、林伟通先生、侯玉鹏先生、郭勇金先生、杨为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朱学义先生、林爱梅女士、叶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侯友夫先生,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2000 年 7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中国矿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2006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徐州五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公司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友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9,835,49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8.13%;侯友夫先生、蔡敏女士及寿招爱女士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6,322,5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0%,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侯友夫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张立永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高级职称。2011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公司投资总监;2019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立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林伟通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
历。1993 年 6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深圳市伟创华岳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任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12 至今
任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担任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停车设备工作委员会行业专家,深圳停车产业化联盟秘书长。曾荣获机械式停车设备行业年度“优秀个人奖”、“优秀企业家”、“中国经济创新领军人物”等奖项,同
时为多项国家专利的发明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伟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侯玉鹏先生,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12 年至今担任济南天辰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2 月至今任济南天辰鸣翠餐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 4 月至今任济南天辰铝机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2011 年至 2016 年 3 月任山东天辰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山东天辰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山东天辰智能停车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玉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22,810 股,通过济南
天辰机器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61,475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84,28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侯玉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郭勇金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1999 年 5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深圳市伟创华岳实业有限公司设计部工程
师;2003 年 9 月-2016年 6月任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2016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勇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杨为民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丹麦威科塑料(徐州)有限公司运营经理;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神斧阿特拉斯徐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长;
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公司质安部长;2019 年 4 月至今任合肥市伟创自动
化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2020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朱学义先生,195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中
国矿业大学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1983 年至 2014 年 6 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
理学院教师,在此期间,分别担任会计学系副主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2007
年 1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中国矿业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2011 年 12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中国矿业大学校纪委;2011 年 9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赛摩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学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林爱梅女士,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9 年 8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中国矿业
大学管理学院助教;1995 年 1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
2000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0
年 12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2012 年 4 月至今
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爱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叶飞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1993年6月至1998年12月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团委干事;
1998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厂团
委负责人、副书记;2001 年 3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拓特机械制造厂销售部副经理;2003 年 11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上海大屯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工会办公室主任、兼宣教、民管部长;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考核办公室主任;
2007 年 12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经营
管理部副部长;2008 年 3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江苏泰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
人、执行主任;2018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徐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