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张贴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四)2023年9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
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 年 9 月 15 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首次授予数量:2,000.00 万份
(四)首次授予人数:22 人
(五)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6.86 元/份
(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股票期权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草案公告时总股
(万份) 的比例 本的比例
王剑 董事长 100.00 4.00% 0.27%
陈斌 总经理 100.00 4.00% 0.27%
张利萍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2.00% 0.14%
李继宏 副总经理 120.00 4.80% 0.33%
戎伟伟 副总经理 50.00 2.00% 0.14%
颜媛媛 董事会秘书 50.00 2.00% 0.14%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1,530.00 61.20% 4.16%
务)人员(16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22 人) 2,000.00 80.00% 5.44%
预留 500.00 20.00% 1.36%
合计 2,500.00 100.00% 6.8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
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相应授予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10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80%
2023 年 以 2022 年公司扣非净利润 以 2022 年公司扣非净利润为
第一个行权期 度 为基数,2023 年扣非净利润 基数,2023 年扣非净利润增
增长率不低于 15% 长率不低于 12%
2024 年 以 2022 年公司扣非净利润 以 2022 年公司扣非净利润为
第二个行权期 度 为基数,2024 年扣非净利润 基数,2024 年扣非净利润增
增长率不低于 30% 长率不低于 24%
2025 年 以 2022 年公司扣非净利润 以 2022 年公司扣非净利润为
第三个行权期 度 为基数,2025 年扣非净利润 基数,2025 年扣非净利润增
增长率不低于 50% 长率不低于 4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扣非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非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或持股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对公司考核年度损益影响后的值,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业绩/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具体参照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绩效完成情况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 A B C D
行权比例 100% 100% 6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权益按由公司统一注销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七)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网站上公示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一致。
四、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期权代码:036549
期权简称:浩丰JLC1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3年11月3日。
五、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了优秀人才,能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