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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丰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10/23)

公告日期:2020-10-23

浩丰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10/23)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7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近日有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询问公司关于量子应 用安全服务平台技术事宜,在此公司郑重提示:公司尚未在量子应用领域形成相 关产品,目前该项技术对公司营业收入无任何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 Wind 金融终端数据显示,截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动态市盈
 率倍数为-176.70 倍;公司所处行业证监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883169.WI)动 态市盈率倍数为 200.44 倍。公司当前市盈率显著背离同行业的平均水平,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草案》及相关公告文件,2020 年 10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 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 34 号),本次问询函所涉内容较多,公司需 逐项落实,存在不能如期回复问询函的风险;另外,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4、截止 2020 年半年度末,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 8,641.62 万元,应收账款
 期末账面余额 12,664.07 万元,较期初增加 73.7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8,579.62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57.80%。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将
 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披露,如果上述情况无法有效改善将对公司经营造成明显
 压力,导致盈利能力下降。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浩丰科技收购路安世纪、华远智德 100%
 股权为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收购价格高于标的资产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 额将计入商誉,且所形成的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
减值测试。由于路安世纪和华远智德为轻资产型公司,收益法评估增值较大,交易完成后浩丰科技合并报表中需确认大额商誉。如未来路安世纪和华远智德经营状况不佳,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浩丰科技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6、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股
东李卫东、张召辉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十二个月内(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合计 14,836,611 股,占公司总股本 4.0344%。

    近期公司股价累计涨幅大、换手率高、成交金额大,累计涨幅明显背离创业板指及同行业指数。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避免进行炒题材、炒概念,审慎决策,谨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证券代码:300419)股票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2020 年 10 月 22 日、2020 年
10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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