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股东李卫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
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本公司股份 23,613,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42%)的股东李卫东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 4,722,7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8%),此次减持股份来源是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在上述减持期间李卫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1,9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98%,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份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2%。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持本公司股份 21,658,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89%)的股东李卫东计划自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的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4,303,915 股,(占公司总股本 3.89%);此次减持股份来源 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部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股
5%以上股东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时应当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收到李卫东先生《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李 卫东先生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已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卫东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 54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18 年 5 月 2 日至 2020 年 3 月 4 日
股票简称 浩丰科技 股票代码 300419
变动类型(可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等)
A 股 -198.50 -0.5398
A 股 3.00 0.0082
A 股 -228.00 -0.6199
合 计 -423.50 -1.151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361.399 6.42 1,937.899 5.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61.399 6.42 1,937.899 5.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李卫东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
的承诺、意向、计划 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
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
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是□否√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否√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卫东
2020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