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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万维: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7

昆仑万维: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22-077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昆仑万维”)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07月31日,昆仑万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无关联董事。

  2020年07月31日,昆仑万维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0年07月31日,昆仑万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20年08月01日,昆仑万维公告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13日,公司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0年08月14日公告了监事会发表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0 年 08 月 17 日,昆仑万维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已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
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08 月 17 日,昆仑万维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授予。无关联董事。

    2020 年 08 月 17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同意授
予日为 2020 年 08 月 17 日,认为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9名激励对象授予 6,249 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21 年 07 月 12 日,昆仑万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13.317 元/股。董事吕杰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10 月 15 日,昆仑万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同意对 9名离职激励对象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70 万股予以作废。董事吕杰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之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同意对 9 名离职激励对象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70 万股予以作废。

    7. 2022 年 07 月 15 日,昆仑万维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13.251 元/股。吕杰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11 月 16 日,昆仑万维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吕杰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同
意对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和 13 名个人层面 2021 年度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1,619.70 万股予以作废。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离职,13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
人业绩考核未达标,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上述 16名激励对象涉及应作废股份 1,619.7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和作废数量及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昆仑万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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