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21-074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下简称“《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1 月 3 日至 2019 年 1 月 13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系统发布了《关
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19 年 1 月 18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 年 2 月 27 日,4,955 万份股票期权授
予登记完成。
5、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5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所涉股票期权数量 27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4 月 30 日,上述股份的注
销事宜办理完毕。
6、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9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 5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05.5 万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行权期间为 2020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
7、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3.484 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到期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涉及激励对象 1人,拟注销期权 300,000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 300,00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 2021年 3 月 4 日办理完毕。
9、2021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每个考核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对应部分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公司2019年激
励计划所涉1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合计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07万份,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涉及不符合行权条件股票期权3万份。故公司合计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10万份。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已于2021年5月20日办理完毕。
10、2021 年 5 月 12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涉及的 42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99.5 万份。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止。
二、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本次调整前,2019 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3.484 元/股。
(一)调整事由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3318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00,124,626.44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二)调整结果
调整后 2019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P0-V=13.484-1.733181/10=13.311 元/股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19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 2019 年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方法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四)《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