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19-147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昆仑万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4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64万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7 月 16 日至 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系统发布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18 年 8 月 1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 年 9 月 28 日,5,69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
5、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失效的议案》,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失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对已获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所涉激励对象共 10 名,合计注销股票期权 81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 4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64 万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1、因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致使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
制性股票未能在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
登记。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失效的议案》,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失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激励计划》无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等待期已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等待期,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行权的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30%。公司确定
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8年9月20日,截止2019年9月 20日该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已届满。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 一情况:
①最近 一个会计 年度财 务 会计报告 被注册 会计师 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 一个会计 年度财 务报告 内部控 制被 注册会 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
1
③上市 后最近 36 个 月内出 现过未按 法律法 规、公 司章 权条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 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行权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
以2015-2017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 357,717.85万元,以
3 率不低于40%; 2015-2017年营业收入均值
255,006.03万元为基数,营
业收入增长率为40.28%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49名激励对 象在2018年度的
4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符合
标。 个人 业绩考核 要求, 满足行
权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
四、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根据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授予权益数量的比例为30%。本次符合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9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64万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27%,具体如下:
激 励对象 职务 持有股 票期权数量 第一期 可行权数量 剩余未行权数
(万份 ) (万份 ) 量(万 份)
金天 董事、副总经理 、 1,000 300 700
董事会秘书
黄新颖 副总经理 200 60 140
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47 人) 3,680 1,104 2,576
合计 4,880 1,464 3,416
3、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9.25元/股。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2019年9月21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5、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限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6、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激励对象涉及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金天、副总经理黄新颖,上述人员在本公告出具日前6个月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情形。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