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19-014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2019年1月24日为授予日,授予62名激励对象合计4,955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955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15,194.6216万股的4.30%。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3.51元。
6、股票期权等待期、行权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2.0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2019年和2020年两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5.5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40.5亿元。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所获授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若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达标的,则激励
对象可按照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激励对象当期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19年1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13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系统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2019年1月1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19年1月1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9年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说明
(一)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说明
公司及本次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已披露方案的安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差异。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标的股票种类及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授予日:2019年1月24日
(三)行权价格: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13.51元。
(四)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计4,955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5,194.6216万股的4.30%。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权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万份) 额的比例
金天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100 2.02% 0.09%
秘书
黄新颖 副总经理 180 3.63% 0.16%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60人) 4,675 94.35% 4.06%
合计 4,955 100% 4.30%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五)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六)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以2019年1月24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4,955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授予的股票期权需摊销的费用见下表:
费用合计 2019 2020 2021 2022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9086.66 9439.07 6170.21 3284.99 192.39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