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18-139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2018年9月20日为授予日,授予59名激励对象合计569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669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5194.6216万股的5.81%。其中:
(1)股票期权数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69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5194.6216万股的4.94%。
(2)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5194.6216万股的0.87%。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9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9.25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63元。
6、股票期权等待期、行权期及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解除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行权/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在行权期/限售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5-2017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
解除限售期 长率不低于4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5-2017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
解除限售期 长率不低于5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5-2017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
解除限售期 长率不低于6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所获授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若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达标的,则激励对象可按照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当期未获准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18年7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6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系统发布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拟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2018年7月2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18年8月1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说明
(一)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说明
公司及本次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已披露方案的安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差异。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标的股票种类及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授予日:2018年9月20日
(三)行权价格: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19.25元。
(四)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计569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5194.6216万股的4.94%。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9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权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万份) 额的比例
金天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1000 17.57% 0.87%
秘书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58人) 4690 82.43% 4.07%
合计 5690 100% 4.94%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五)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