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417 股票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24-047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9月18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科泓路1号公司二楼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耀光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2,006,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798%,其中:出席本次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61,376,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5.61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629,6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4
人,代表股份62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0%。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人,代表股份629,6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9%。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曾思、莫婉榕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1,963,5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08%;反对票 2,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5%;弃权票 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872%;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447%;弃权 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81%。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曾思、莫婉榕。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