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7 证券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24-043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6,161,856.67 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28,805,979.40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按照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880,597.94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278,421,207.31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为 248,173,424.40 元。公司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作为分配利润的依据(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考虑股东利益,拟定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563,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765,056.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二、审议批准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