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7 证券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21-036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存在回购股份2,445,176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股本 134,563,200 股(已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
2,445,1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33,640,800 元(含税);
2、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33,640,800 元÷137,008,376 股×10=2.455382 元;
综上,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上述比例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2.455382 元÷10 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分配
预案。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445,176.00 股后的 134,563,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科泓路 1 号
2、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咨询电话:0757-86718362
4、传真电话:0757-86718963
七、备查文件
1、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