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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伊之密: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
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2 年 4 月 10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
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敬财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主要内容为 2021 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
把年报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基本情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等。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
草了《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 2021 年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公司 2021 年各项目标完成情况、2022 年经营目标及计划。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32,869,321.42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9.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16,026,016.46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4.24 %。公司依据上述审计报告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484,536,125.81 元,按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8,453,612.5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16,026,016.46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拟以
469,145,6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和评价,并起草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起草了《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 2021 年生产经营的同时,在经济、社会、环
境、公司治理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综合考虑与筛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并且能够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且具有良好的声誉。

  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决定其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申请等值人民币 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 1.5 亿票据池融资额度,以票据质押为担保方式),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火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申请保证方式的固定资产贷款等值人民币 3,600 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公司为佛山市火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分支机构申请等值人民币 4.1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分支机构
申请共用等值人民币 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 4 亿元),含 7 亿元
集团票据池融资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及其境外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4.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项目贷款额度),其中 3.9 亿元为敞口授信额度,0.5 亿元为低风险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在敞口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敞口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低风险授信额度办理业务,可在中国银行顺德分行开立对应业务保证金账户,并就业务提供保证金质押,与中国银行顺德分行签订《保证金质押总协议》。

  5、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境外分行申请等值美元 3,200 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按贷款金额 11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申请等值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缔结外汇金融衍生交易合同,授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有关申请授信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江西亿丰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亿丰”)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拟向金融机构申请 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持有江西亿丰34%的股权,钟镇涌持有江西亿丰40.02%的股权,应增汉持有江西亿丰 22.68%的股权,李培持有江西亿丰 3.3%的股权。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江西亿丰提供 3,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江西亿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江西亿丰拟向金融机构为项目宜春经开区春一路 28 号地块申请项目贷款,融资本金不超过 2 亿元,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江西亿丰提供 6,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江西亿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上述有关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江西亿丰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原材料等业务。公司持有江西亿丰 34%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西亿丰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1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2.1 亿元,实际发生额为 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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