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484,536,125.81 元,按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8,453,612.5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16,026,016.46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拟以
469,145,6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及 2021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