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1-022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派方案审议及其他情况
1、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同意以 435,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自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5,6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45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
2 02*****927 高潮
3 02*****221 张涛
4 08*****444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
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 22 号
咨询联系人:肖德银、陈结文
咨询电话:0757-29262256 、29262162
咨询传真:0757-29262266
七、备查文件
1、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