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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5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2号8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敬财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7,939,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896%。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938,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5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股份数为177,934,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88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938,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8,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938,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26,938,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938,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8,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938,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8,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8,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938,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8,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938,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8,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议案8.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938,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8,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938,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8,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938,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8,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0《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938,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8,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2.00《关于2019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938,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8,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闫倩倩律师、王亭亭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