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414 深市 中光防雷


首页 公告 中光防雷:关于大股东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中光防雷:关于大股东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2

中光防雷:关于大股东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临-2020-034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本公司股份 4,178.66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87%)的
 股东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2020 年 7 月 24 日-2021 年 1 月 23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0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1 月 7 日)以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948.38 万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窗口期不减持。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持股 5%以
 上的股东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广信”)出具的《上海广信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情况告知函》,告知其未来股份减持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广信未来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公告之日,上海广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78.66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2.87%,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海广信通过四川中光高科技研究所有限 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95.84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数的 7.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3、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948.38 万股

    4、拟减持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6.00%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2020 年 7 月 24 日-2021 年 1 月 23 日),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
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0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1 月 7 日,且在
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窗口期不减持。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8、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广信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上海广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上海广信作为公司大股东,应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海广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广信出具的《上海广信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