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临-2020-018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光防雷”)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3,663,825.8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366,382.59 元,2019 年度公司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0,297,443.26 元,2019 年度末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9,311,124.94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324,733,466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613,005.97 元,送红股 0 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长期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使公司能及时遵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政策,保护公司股东的分红权益,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