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3 证券简称:芒果超媒 公告编号:2021-054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阳光”)在实施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背书转让,下同)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90,343,304 股,发行价格为 49.8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72.2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4,207,871.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85,792,101.2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
验〔2021〕2-29 号《验资报告》。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已经将扣除承销、验
资及律师等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4,485,792,101.20 元以增资的方式一次性拨付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快乐阳光。公司及快乐阳光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快乐阳光拟定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及采购进度,项目负责部门在履行募投项目立项流程后,根据公司合同管理流程与供应商签订募投项目采购相关合同,并与对方商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款项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2、在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项目负责部门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公司支付流程申请款项,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支付流程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3、财务部门建立台帐,逐笔统计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财务部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快乐阳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存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与置换等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更正。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快乐阳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采购款等,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认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且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快乐阳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快乐 阳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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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