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3 证券简称:快乐购 公告编号:2018-037
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情况
近日,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快乐购”)关注到有媒体刊登了题为《快乐购百亿并购迷雾重重 诸多财务疑点仍有待解答》的报道,部分网站进行了转载,该报道对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阳光”)等5家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事项提出了质疑。公司在获悉上述报道后,会同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对报道涉及的内容进行了核查,现对相关情况进行澄清说明。
二、相关澄清说明
(一)关于报道中提到的快乐阳光采购支出与现金流、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不匹配的澄清说明
为了全面反映快乐阳光的采购业务及采购规模,《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所提及的采购为不含职工薪酬的所有采购业务,包括:成本发生所进行的采购,如采购带宽;费用开支所进行的采购,如采购宣传推广服务;资产增加所进行的采购,如采购固定资产。且所披露的采购总金额为含税采购总金额。
从现金支出的角度,成本发生所进行的采购对应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费用开支所进行的采购包含在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下,资产增加所进行的采购对应现金流量表中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快乐阳光总采购金额与现金流及采购所形成的负债之间的勾稽关系及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成本发生进行采购所支付的现金 275,214.29 181,530.71 94,109.98
费用开支进行采购所支付的现金 34,764.63 32,223.74 10,940.55
资产增加进行采购所支付的现金 3,323.71 4,751.25 11,759.04
加:预付账款的减少 -24,155.97 -5,291.63 -11,759.04
加:应付账款的增加 71,801.91 49,670.18 20,621.04
加:应付票据的增加 5,885.60 - -
加:票据背书支付采购款 3,746.66 540.38 -
加:债务抵偿形成的采购 11,200.00 - -
总采购金额 381,780.84 263,424.62 125,671.56
报告期内,快乐阳光总采购金额与现金流及采购所形成的负债之间的勾稽关系清晰、数据准确。报道中提到的快乐阳光采购支出得不到现金流和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支撑的情况,主要是由于未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
1、从现金流的角度,快乐阳光采购业务涵盖了成本发生、费用开支、资产增加所进行的采购,不应仅将成本发生所对应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作为采购支出的全部现金;
2、从采购所形成负债的角度,还需考虑票据背书支付采购款以及债务抵偿所形成采购的因素。
(二)关于报道中提到的快乐阳光营业收入与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不匹配的澄清说明
报告期内,快乐阳光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勾稽关系及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338,482.70 181,706.67 96,141.23
加:增值税-销项税 20,370.54 14,340.87 5,538.85
加:抵减的收入
1 5,857.88 - -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加:应收账款的减少
2 -43,813.18 -27,538.72 -2,417.96
加:应收票据的减少 -4,704.36 3,500.00 -3,500.00
加:预收账款-货款的增加
3 -18,703.10 25,443.67 4,645.66
加:递延收益-会员收入的增加 2,391.86 3,408.46 850.90
加:影视剧联合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400.20 - -
减:非现金资产抵债减少的应收账款 1,225.06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0,057.48 200,860.97 101,258.68
注1:抵减的收入——快乐阳光与其他主体开展综艺节目和影视剧联合投资业务,当快乐阳光负责发行时,发
行收入全额形成对快乐阳光的现金流入,快乐阳光仅按投资比例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将应当分配给其他主体的收入列为发行收入的抵减项。故间接法计算现金流时,应将该部分抵减收入列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项;
注2:应收账款的减少剔除了2017年度对乐视网单独计提的11,200.00万元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的影响;
注3:预收账款除预收货款外,还包括预收联合投资款,即收到联合投资款所形成的预收账款,因该部分预收
账款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无关,故属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以2017年度为例,依据上表采取间接法进行说明:
1、营业收入、增值税-销项税、抵减的收入、影视剧联合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合计金额366,111.32万元,共同构成快乐阳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应收取的现金;2、扣除非现金资产抵债影响后应收账款的减少、应收票据的减少、预收账款-货款的增加、递延收益-会员收入的增加,属于非货币性交易调整项,合计金额66,053.84万元,共同构成快乐阳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应取得现金流入的减少项。 据此计算,快乐阳光2017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00,057.48万元,与重组报告书所披露的数据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快乐阳光营业收入与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之间的勾稽关系清晰、数据准确。
(三)关于报道中提到的快乐阳光净利润与现金流不匹配的澄清说明
2017年度,快乐阳光净利润扭亏为盈,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明显加快,资金运
转逐步进入良性循环,本公告已就快乐阳光采购金额、营业收入与现金流之间的勾稽关系进行了详尽描述。
综艺节目及影视剧版权系互联网视频企业最为核心的经营资源,同时也是互联网视频企业为取得广告、会员等各类收入而进行的最大金额的资源配置。根据互联网视频行业的上述特点,为了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直接、客观的现金流信息,准确、全面地反映企业现金流特征和风险分布,快乐阳光将综艺节目及影视剧版权采购所形成的现金流出计入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这是快乐阳光2017年度净利润扭亏为盈、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仍为负值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分析快乐阳光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之间的关系时,需要充分考虑该项现金流的处理因素。
根据《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7]第ZA23626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904号),以下采取将综艺节目及影视剧版权采购所形成的现金流出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进行模拟: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无形资产-版权采购年度发生额 206,262.70 150,446.05 76,300.69
加:版权采购进项税额 11,675.25 8,515.81 4,318.91
加:版权采购应付账款的减少 -48,614.21 102.55 -22,526.58
减:湖南台增资版权金额(含税) 20,584.26 40,499.72 39,840.00
版权采购所支付的现金 148,739.48 118,564.70 18,253.01
加:经营性现金流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