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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科技: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9

迦南科技: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12          证券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周三)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东瓯工业区园区大道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方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19,326,97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0.75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19,219,87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0.71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7,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5,450,09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27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342,99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24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7,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66%。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325,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8,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325,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8,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325,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8,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325,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8,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325,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8,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325,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8,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及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325,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8,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325,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8,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325,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8,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特别说明:

  1、上述所有议案均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向各位股东作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立灏、张 昕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迦南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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