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变更部
分章程条款。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
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 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
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
买入,由此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获
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所得收益。
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月时间限制。 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月时间限制。
第二十九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条 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然人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第四十一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条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决议; 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
事项; 的担保、财务资助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事项; 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公司交易事项(购买原材料、燃 (十六)公司交易事项(公司受赠现金资
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 产、获得债务减免、提供对外担保、提供财务关的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 资助、关联交易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交股东大会审议: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为计算数据; 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3000 万元; 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300 万元。 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其绝对值计算。 其绝对值计算。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本款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或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
项。 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指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
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
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
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放弃
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交易。本款所述购买或者
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
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
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