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412 股票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6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计84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解锁数量为1,127,7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3%;
3、本次解锁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锁,届时将另行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10月26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1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7年5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年9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年1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年1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均自首次授予之日
起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6年11月25日,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四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锁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分四期进行解锁,对应的公司业 (中汇会审[2018]1666号),
绩考核期为2016-2019年四个会计年度,其中第二期解锁业绩考核目 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
3 标为以2015年净利润指标为基数,相比于2015年,2017年实现的净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
利润增长不低于2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以上“净利润”指标计算均以未扣除核算当年激励成本影响的扣 33,774,565.63元;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度净利润均指合并报表 不考虑当年激励成本影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为55,923,073.93元,
相比2015年度增长20.04%。
公司业绩满足解锁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激励对象每次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锁需要满足:按《考核管理办法》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
考核的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当期限制性股票可以全部解 评,除1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
4 锁;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当期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锁70%,不具备激励资格,剩余84名
当期剩余份额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均为
结果为C,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以解锁,当期全部份额由公司以授予 A,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当年
价格回购并注销。 计划解锁额度的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30%。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计84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7,7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3%。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最初获授限制获授的限制性股本期可解本期可实际上 剩余未解锁限
性股票数量 票调整后数量 锁数量 市流通后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张宁 董事 100,000 200,000 60,000 10,000 100,000
徐海智财务总监 300,000 600,000 180,000 30,000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