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412 股票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1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自然人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集团”)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20.573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69%。
2、非自然人股东南京比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比逊”)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1%。
3、股东、财务总监徐海智先生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万股。
4、股东、副总经理廖权辉先生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万股。
5、股东、副总经理万国华先生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万股。
6、股东、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晁虎先生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万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迦南集团,非自然人股东南京比逊,财务总监徐海智先生,副总经理廖权辉先生,副总经理万国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晁虎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4、 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减持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持股总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迦南集团 控股股东 9240 35.51%
南京比逊 非自然人股东 1144 4.40%
徐海智 财务总监 60 0.23%
廖权辉 副总经理 20 0.08%
万国华 副总经理 20 0.08%
晁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 0.0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迦南集团和南京比逊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股份;其余股东股份来源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数量、比例、方式: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迦南集团 720.573 2.769%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南京比逊 60 0.231%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徐海智 12 0.046% 集中竞价
廖权辉 4 0.015% 集中竞价
万国华 4 0.015% 集中竞价
晁虎 1.6 0.006% 集中竞价
注: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所作的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非自然人股东南京比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的,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公司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公司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上述股东明确知悉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公司相关股东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