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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412 股票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2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1月25日,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10月26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1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项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如下: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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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限制性股票前,因不胜任岗位被取消限制性股票授予资格,及原激励对象中共21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118人调整为95人,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260万股调整为215.55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已经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条件已经全部成就,符合《激励管理办法》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00412
本次授予的具体安排符合《激励管理办法》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4、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