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陈根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陈根荣先 生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期间陈根荣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陈根荣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满,陈根荣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3,090,962 8.14 33,090,962 8.14
陈根荣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272,741 2.04 8,272,741 2.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818,221 6.11 24,818,221 6.11
注:本表存在的个别数据加总后与汇总数据的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 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满,陈根荣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根荣先生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