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3 年 04 月 26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天健审〔2023〕5518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吴慧、王飞燕
审计报告正文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盾股份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盾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一)32 及十二。
截至审计报告日,金盾股份公司及子公司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强科技)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截至审计报告日,已累计收到三十九宗诉讼案件及四宗仲裁案件的相关材料,涉案标的金额合计为 271,487.80 万元。其中三十六宗案件原告撤诉、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或判决金盾股份公司胜诉,五宗案件判决或裁决金盾股份公司或子公司中强科技承担赔偿责任,两宗案件尚在审理中。尚在审理的两宗案件涉及标的金额为 17,844.61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金盾股份公司因未决诉讼和仲裁确认的预计负债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7,089.60 万元。由于
未决诉讼和仲裁涉及金额重大,且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我们将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获取与重大诉讼和仲裁有关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起诉书、合同、民事裁定书等诉讼和仲裁资料,
详细了解重大诉讼和仲裁的具体情况;
(2) 获取金盾股份公司股东王淼根和陈根荣为解决诉讼和仲裁系列事件有关的框架协议等资料,向王淼根和陈根荣
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详细了解框架协议的操作方式及实施进展情况;
(3) 获取金盾股份公司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检查与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相关的会议记录;
(4) 查阅金盾股份公司与印章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印章签章记录,检查是否存在与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相
关的印章签章记录;
(5) 查阅以前年度对金盾股份公司与印章管理有关的人员以及与贷款、担保有关人员的访谈记录,了解公司印章管
理相关的管理流程,以及是否存在与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相关的印章签章记录和合同签字记录;
(6) 与金盾股份公司相关人员或法务部人员讨论重大诉讼和仲裁的具体情况,并从金盾股份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取
得案件基本情况说明;
(7) 查阅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对金盾股份公司被伪造公司印章案、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和非
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立案决定书、二审判决书和鉴定书,以及金盾股份公司法律顾问对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
(8) 向金盾股份公司相关人员及法务部人员了解上述三宗刑事案件的进展情况,获取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对部
分印章的鉴定结果等材料;
(9) 复核预计负债计提依据和金额,评价预计负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0) 检查与未决诉讼和仲裁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二)、五(二)1 及十四(一)。
金盾股份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通风系统等产品的销售收入。2022 年度,金盾股份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42,655.20 万元,其中通风系统产品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6,406.1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85.35%。
由于营业收入是金盾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金盾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
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客
户签收单或结算单等;对于外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金盾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金盾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金盾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金盾股份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金盾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金盾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
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慧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飞燕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