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同风源”)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三期管廊、隧道、下穿通道机电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的中标人。
近日四川同风源与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三期机电安装(除消防工程外)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 4142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军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铁路、公路、市政公用、水利水电、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铁路辅轨架梁工程、隧道、桥梁、公路路面、城市轨道交通、管道安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混凝土结构构件制造、销售;混凝土轨枕制造及销售;桥梁预制;爆破作业的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批发兼零售;自有房屋租赁;房屋中介服务;工程测绘服务(取得许可证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工业区丽港园 33 号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年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3、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同风源
2、工程名称:三期管廊、隧道、下穿通道机电安装(除消防工程外)及装饰装修施工工程
3、工程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4、工程承包范围:甲方三期施工范围内管廊、隧道、下穿通道机电安装
(除消防工程外)及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5、工程承包内容:本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技术资料、甲方与业主合同协议条款、规范与规程等所包含的关于三期甲方施工范围内的管廊、隧道、下穿通道机电安装(除消防工程外)及装饰装修施工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6、承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结束工作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工期:开工日期至结束工作日期的总日历天数。
7、合同价格:暂定固定总价(包含增值税)为人民币 4142 万元,具体合同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8、合同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买方支付相应款项。
9、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10、收入确认政策: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相关规定确认收入。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总金额为 4142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64%。
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四川同风源在建筑安装业务领域的影响。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上述项目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备查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