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合格的履约担保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预中标成都轨道交通 19 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消声器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公司预中标了成都轨道交通 19 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消声器设备采购项目。
近日公司与中电建成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成都轨道交通 19 号线二期
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消声器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18,254,401.00 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电建成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宗全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机电工程、铁路工程设计与施工;销售建筑材料。
注册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公平镇正阳街 10 号 4 幢 4、5、6 层
中电建成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3、中电建成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买方:中电建成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成都轨道交通 19 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消声器设备采
购项目
3、合同价格:本合同价为人民币 18,254,401.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
佰贰拾五万肆仟肆佰零壹元整)
4、合同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买方支付相应款项。
5、交货时间:
计划供货日期: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买方有权调整和控
制的机动工期为 180 天);
计划服务日期: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买方有权调整和控
制的机动工期为 180 天)。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总金额为 18,254,401.00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 2.49%。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通风系统的影响。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上述项目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成都轨道交通 19 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消声器设备采
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