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王淼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持公司股份 50,843,08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51%)的股东王淼根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073,082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1.33%)。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业务,公司总股本由 456,350,089 股变更为
406,520,007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2021
年 7 月 9 日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835,900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4,835,900 股后的公司总股本为 401,684,107 股。
根据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王淼根先生可减持公司股份调整为不超过5,342,398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33%)。
近日公司收到大股东王淼根先生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淼根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其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0,843,082 11.14% 50,843,082 12.66%
王淼根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65,096 2.64% 12,065,096 3.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777,986 8.50% 38,777,986 9.65%
注 1:表中减持前后持股的计算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且减
持后持股比例已根据最新股本进行了调整。
注 2:股东王淼根先生持股比例增加系因公司总股本减少所致,其持股数量
未发生变化。
注 3:本表存在的个别数据加总后与汇总数据的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
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淼根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王淼根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董事会后续将继续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