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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9

金盾股份: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盖章为准。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司中标了沈阳地铁 4 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甲供设备采购【包一:大型轴流风机、大型消声器(一标段)】项目。

  近日公司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地铁”)签订了沈阳地铁 4 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甲供设备采购【包一:大型轴流风机、大型消声器(一标段)】项目的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19,003,511.00 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春峰

  注册资本:86,483.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公共交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软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礼仪服务,从事科技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 338 号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3、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买方: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沈阳地铁 4 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甲供设备采购【包一:大型轴流风机、大型消声器(一标段)】

  3、合同价格:19,003,511.00 元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 10%的预付款;设备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 70%的设备到货款,到货付款最多分三次支付;待风水电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全部设备后支付至合同总价 85%;待风水电安装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整改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0%;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进
行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至最终合同结算价的 97%,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结算价3%的质保金。

  5、合同工期:609 日历天。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7、合同签约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总金额为 19,003,511.00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 2.59%。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地铁风机领域的领先地位。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上述项目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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