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解除协议》的公告
股东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的公司”或“正业科技”)于2023年3月13日收到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联科技”)出具的《告知函》,获悉楚联科技与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表“铸锋璟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铸锋璟玥1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解除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7日,楚联科技与铸锋璟玥1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铸锋璟玥1号受让楚联科技持有的19,415,71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的5.29%,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8.96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173,964,770.5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协议转让解除情况
2023年3月13日,楚联科技与铸锋璟玥1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解除协议》,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同意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相关股份转让不再进行。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股份转让协议解除协议》签署日起,《股份转让协议》解除,楚联科技不再向铸锋璟玥1号转让标的股份,铸锋璟玥1号不再受让标的股份。
1 本公告中的公司“总股本”为公司实际总股本 367,654,697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 539,900 股后的总股
本,即 367,114,797 股。
(二)双方确认,《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尚未实施,《股份转让协议》解除属双方合议,任何一方均不存在违约行为,双方就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之前如因《股份转让协议》产生成本和费用的,应当自行承担。
(三)《股份转让协议》解除,双方仍应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第七条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四)双方如因《股份转让协议》解除协议产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起诉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解除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楚联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9,552,5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的13.50%,享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19,415,711股,占公司当前有表决权股份数量比例的5.29%。
四、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股份转让协议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