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与深圳高新投签署处置协议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处置协议涉及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处置协议涉及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处置,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3、本次处置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处置协议概述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的公司”或“正业科技”)于2022年12月27日收到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联科技”)出具的《告知函》,获悉楚联科技根据《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通知和规定,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或“受让方一”)于2022年12月27日签订了2份《关于处置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协议》(以下合并简称“《处置协议1》”),双方同意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楚联科技持有的10,250,421股正业科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的2.79%,本次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
1 本公告中的公司“总股本”为公司实际总股本 367,654,697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 539,900 股后的总股
本,即 367,114,797 股。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84元,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总金额为人民币80,363,300.64元;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总金额减去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后剩余的金额楚联科技将全部用于偿还高新投融资的部分债务。
楚联科技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贷” 或“受让方二”)于2022年12月27日签订了《关于处置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协议》(以下简称“《处置协议2》”),双方同意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楚联科技持有的2,955,795股正业科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1%,本次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84元,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总金额为人民币23,173,432.80元。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总金额减去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后剩余的金额楚联科技将全部用于偿还高新投小贷的部分债务。
二、本次处置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港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运河宿迁港产业园2号楼318-3室
成立时间:2009年07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24209613
股东构成: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杨 1,394 49.00%
2 徐地华 1,015 36.00%
3 徐国凤 290 10.00%
4 徐地明 145 5.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一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
23单元
成立时间:2011年04月0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股东构成:
认缴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比例
元)
1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324,349.3637 46.3356%
2 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189,479.973 27.0686%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深圳市中
3 186,170.6633 26.5958%
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 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 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 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二)受让方二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楼10-25单元
成立时间:2014年05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0169615
股东构成:
认缴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比例
元)
1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119,000 100%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三、本次处置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处置协议1》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1、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00410),截至协议签约日标的公司总股本为367,114,797股;乙方为标的公司第二大股东,直接持有标的公司81,077,804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2.09%。
2、双方同意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乙方持有的7,135,634股标的公司股票,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1.94%。本次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价格为《质押证券处置过户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70%。
3、双方同意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乙方持有的3,114,787股标的公司股票,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0.85%。本次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价格为《质押证券处置过户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70%。
3、乙方全面配合甲方行使债权人的权利,履行标的公司股票的过户手续及信息披露义务。
1、本次交易流程
(1)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编号华侨城建行委贷2019048的《委托贷款合同》及编号为C201900170的《还款协议》(以下合称为“主债务合同”),乙方向甲方借款8000万元,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与甲方签署了编号为委质C201900170-1的《委托贷款质押合同》,乙方以其持有的7,135,634股标的公司股票及其派生权益作为质押物,并已办理质押登记;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编号华侨城建行委贷2019049的《委托贷款合同》及编号为C201900171的《还款协议》(以下合称为“主债务合同”),乙方向甲方借款3000万元。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与甲方签署了编号为委质C201900171的《委托贷款质押合同》,乙方以其持有的3,114,787股标的公司股票及其派生权益作为质押物,并已办理质押登记。截止2022年12月底,该笔债权存续期间已经超过1年,甲方多次催促乙方还款,乙方证实无能力偿还欠款。
(2)甲方与乙方遵照《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的通知》签署本协议,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提交到中登公司完成股票过户。乙方需确保标的公司的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不存在因任何原因被采取冻结、查封等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各方同意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35,634股标的公司股票。申请处置过户的质押证券折价总额以未履行债务金额为上限。
(3)甲方与乙方遵照《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的通知》签署本协议,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提交到中登公司完成股票过户。乙方需确保标的公司的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不存在因任何原因被采取冻结、查封等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各方同意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14,787股标的公司股票。申请处置过户的质押证券折价总额以未履行债务金额为上限。
(4)乙方在本协议中欠付甲方的债务以下简称“目标债务”;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总金额减去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后剩余的金额(以下简称“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所得”)。甲乙双方核对目标债务金额、以及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所得金额,进行轧差。若目标债务大于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所得,则针对差额部分,乙方仍负有偿还义务及保证责任;若目标债务小于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所得,则针对多出部分,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指定账户。
2、陈述和保证
(1)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并不构成其违反其作为一方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章程性文件、已经签署的协议/合同及获得的许可,也不会导致其违反或需要获得法院、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发出的判决、裁定、命令或同意;
(2)双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保证不存在任何已知或应知而未向其他方披露的、影响本协议签署的违法事实及法律障碍;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均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3)遵守减持规则、增持规则、大宗交易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对方、或通过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因
此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应全部承担责任,如导致对方遭受任何损失,应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