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的公司”或“正业科技”)于2022年12月27日收到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联科技”)出具的《告知函》,获悉楚联科技与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表“铸锋璟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铸锋璟玥1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铸锋璟玥1号受让楚联科技持有的19,415,71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的5.29%,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8.96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173,964,770.56元。
本次协议转让价款减去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后剩余的金额将
1 本公告中的公司“总股本”为公司实际总股本 367,654,697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 539,900 股后的总股
本,即 367,114,797 股。
全部用于楚联科技偿还东莞信托的部分债务。
二、本次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港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运河宿迁港产业园2号楼318-3室
成立时间:2009年07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24209613
股东构成: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杨 1,394 49.00%
2 徐地华 1,015 36.00%
3 徐国凤 290 10.00%
4 徐地明 145 5.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
名称:铸锋璟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SVK487
产品类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101
基金管理人成立时间:2016年01月07日
基金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332N2R
基金管理人股东构成: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孟骅 900 90.00%
2 刘昕 100 10.00%
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本次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甲方: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表“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锋璟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VK487)
鉴于:
1、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19,415,711股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10,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正业科技”)的股份;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的上述标的公司股份。
(一)标的股份
1、甲方确认并承诺,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持有标的公司81,077,804股股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9,415,711股股票(占标的公司总股份的5.2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
2、标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权利受限的情形。
(二)股份转让款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8.96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173,964,770.56元(大写:壹亿柒仟叁佰玖拾陆万肆仟柒佰柒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果交割日前,上市公司发生除权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及股份转让价格均相应调整,但本协议约定的本次交易价款及标的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如果在该等期间内,上市公司发生除息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不作调整,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将扣除除息分红金额,本次交易价款相应变化。
(三)付款安排
本次交易支付安排为受让方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文件后支付转让价款。
(四)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拥有完全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甲方保证已按乙方要求披露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全部资料,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都是完全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存在任何隐瞒、遗漏或误导成分。
(3)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签署、提供相关文件,以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4)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标的股份的处置进行协商、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该等事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关于处分标的股份的文件,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日前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折价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加以处分。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拥有完全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乙方保证及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按时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或承诺,另一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若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向甲方返还已过户的标的股份(若已完成股份过户),乙方向甲方返还标的股份之后,甲方应将前期已收取的协议转让款返还给乙方,此外,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500万元违约金。
四、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公司当前总 占公司当前总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股) (股)
(%) (%)
楚联科技 49,552,560 13.50 30,136,849 8.21
铸锋璟玥 1 号 0 0 19,415,711 5.29
注:1、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东莞信托签署处置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深圳高新投签署处置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楚联科技与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处置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协议》,双方拟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楚联科技持有的18,319,02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处置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协议》,双方拟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楚联科技持有的10,250,42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9%),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处置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协议》,双方拟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楚联科技持有的2,955,79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1%)。楚联科技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数量已减去上述两份公告的交易股数。
2、楚联科技办理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18,319,02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给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办理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10,250,42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9%)给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办理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2,955,79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1%)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办理协议转让19,415,71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9%)给铸锋璟玥1号将同时进行,最终权益变动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为准。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楚联科技和铸锋璟玥 1 号,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所涉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按照规则予以披露。
3、公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