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9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与债权人签署《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股东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年10月9日,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业科技”)收到公司股东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联科技”)的通知,获悉其与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信托”)签署《谅解备忘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的比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楚联科技持有公司股份81,077,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9%。
3、股东持有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楚联科技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79,835,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5%。
二、前期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9日和2022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其关联方收到<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的公告》《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楚联科技与东莞信托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楚联科技未在限期内履行(2020)粤1971民特2031、2032、2033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东莞信托向东莞市第一
1 本公告中的公司“总股本”为公司实际总股本 367,654,697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 539,900 股后的总股
本,即 367,114,797 股。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标的合计762,308,721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财产保全需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冻结楚联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79,835,747股。
三、备忘录签署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乙方: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楚联科技就其相关债务问题与各债权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为妥善解决其债务违约问题,双方达成初步谅解的事项如下:
(一)解除股票冻结的条件
甲方同意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前提下,向法院提交对楚联科技持有的正业科技股票的解除冻结申请:
1、楚联科技的所有债权人均同意在签署的相关和解协议或谅解备忘录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不对楚联科技采取任何司法措施。
2、楚联科技与所有债权人均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相关和解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且不因此对甲方对乙方及相关方的权利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二)解除股票冻结
甲方在楚联科技与所有债权人就和解协议或谅解备忘录签署完成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对楚联科技持有的正业科技股票资产的解除冻结的申请,并配合法院后续的解除冻结查封工作。
(三)司法静默
在本备忘录签署且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楚联科技没有被采取起诉、执行、查封等司法措施的前提下,甲方不对楚联科技采取进一步司法行动。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对楚联科技继续推动司法程序,采取法律措施:
1、楚联科技与其他债权人完成签署相关和解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之后,楚联科技在对除甲方以外的所有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协议履行过程中构成违约。
2、楚联科技其他债权人对楚联科技采取法律行动。
3、楚联科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其资产出现可能被采取司法措施的情况。
4、甲方认为楚联科技可能会发生债务违约,或可能面临除甲方以外的所有其他债权人的司法行动,或楚联科技已发生其他进一步严重影响其自身经营或财务状况等不利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楚联科技与债权人签署《谅解备忘录》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楚联科技正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公司及公司全体董监高将督促楚联科技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谅解备忘录》。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