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1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
议案并经 2019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2.47 元/
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披露的《回购股份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01)。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2,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541%,最高成交价为 9.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8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9,07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1月23日)前5个交易日(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4,900,129股。公司2020年11月23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202,6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6,225,032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