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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氏技术: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4

道氏技术: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

              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连皂先生及蒋岩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连皂先生及蒋岩波先生自
2017 年 4 月 14 日起连续六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的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刘连皂先生及蒋岩波先生任期即将届满,故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刘连皂先生及蒋岩波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故该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刘连皂先生及蒋岩波先生将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刘连皂先生及蒋岩波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秉承客观、独立、审慎的工作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运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公司建言献策。公司董事会对刘连皂先生及蒋岩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长远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郜树智先生及彭晓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由郜树智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彭晓洁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郜树智先生及彭晓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2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提名时独立董事候选人郜树智先生及彭晓洁女士都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刘连皂先生及蒋岩波先生辞职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2 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2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3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郜树智,男,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
教授,注册会计师。1984 年至 2000 年在江西财经大学任教,历任财政税务系副主任、法律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2000 年至 2006 年任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办公室总经理、政府同业部总经理、福华支行行长。2006 年至 2020 年任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新城支行行长、高新北支行行长、分行公司业务营销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郜树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彭晓洁,女,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
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1992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1 月至今任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会计专业教授,2021 年 12 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合作导师。

    截至本公告日,彭晓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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