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6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公告披露之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
以 2022 年 4 月 26 日的总股本 578,995,5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8,949,779.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78,995,58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31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26 荣继华
2 00*****151 梁海燕
3 01*****040 张翼
4 01*****076 王海晴
5 02*****681 吴理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 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 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 号 1 座
咨询联系人:刘小兰
咨询电话:0757-82260396
传真电话:0757-82106833
八、 备查文件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8 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