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氏技术”)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 2022年第 3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2022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30,0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中的“年产 20,0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恩平市圣堂镇变更至江西省龙南市富康工业园区,实施主体由道氏技术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佳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14条(二)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0 年 8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公司本次向 9 名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数量 95,238,095 股,发行价格12.60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 1,199,999,997.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187,795,917.84元。
2021 年 2 月 1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I10029 号”《验资报告》。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年产 30,0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包括“年产 20,0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
料前驱体项目”和“年产 10,0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两个子项目,其中“年
产 10,0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已建成投产,“年产 20,0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
前驱体项目”尚未开始建设,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上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专户余
投入额 额(含利息)
年产20,0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 21,049.65 0 21,096.47
驱体项目
年产10,0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 12,603.83 12,704.87 2.49
驱体项目
合计 33,653.48 12,704.87 21,098.96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情况说明
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情况概述
公司在江西省龙南市富康工业园区将规模化生产锂电材料,为了提高规模生产效应,降低生产管理成本,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将“年产 20,0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变更如下:
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年 产 20,000
吨 动 力 电 池 广东省恩平市 江西省龙南市富康 道氏技术 江西佳纳
正 极 材 料 前 圣堂镇 工业园区
驱体项目
2、变更原因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动力电池需求也随之快速增加,作为锂电池的重要材料,三元前驱体需求也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为了把握行业机遇,公司在江西省龙南市富康工业园区设立锂电材料业务生产基地,投资建设内容为年产 10 万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2 万吨金属量钴盐产品、3 万吨金属量镍盐产品、5 万吨废旧锂电池回收再利用项目,提高规模化生产效应。
“年产 20,0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恩平市圣堂镇,与原实施地点相比,在江西省龙南市富康工业园区建立生产基地实施该项目将更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降低配套设施投入。
龙南经济开发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具备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根据江西省龙南市《2021 年政府工作报告》,龙南市将加快建设锂电产业园等园区,形成产业细分领域集聚
局面,围绕锂电产业等延链、补链、强链,锂电产业链上游主攻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中游主攻电芯组装检测及电池封装,下游主攻消费型、小动力型及储能型应用,龙南市在锂电产业链上集群效应将凸显,其锂电产业园的其他企业未来将与公司锂电材料业务产生协同性,且龙南市位于江西省最南端,京九铁路、大广高速、赣粤高速纵横贯穿全境,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便利,将为公司的项目发展提供优良的外部环境,有助于公司锂电材料业务的产能建设和发展,提升规模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综上,为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率,落实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公司锂电材料业务产能建设,公司拟对“年产 20,0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江西省龙南市富康工业园区,实施主体为江西佳纳。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充分利用龙南市在交通区位条件、产业政策支持、产业链集群效应等方面的优势,推进公司锂电材料业务的发展建设。本次调整与公司发展战略紧密相关,有利于公司更好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规模效应,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20,0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恩平市圣堂镇变更至江西省龙南市富康工业园区,实施主体由道氏技术变更为江西佳纳。本次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预期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4、保荐机构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江西佳纳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 3 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 2 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 3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