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氏技术”)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其说明如下: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7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开发行
了 4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8,000 万元。本次可转债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46,887.20 万元,已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002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3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2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
95,238,09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12.6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9,999,997.00 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7,795,917.84 元,已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029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0,839.68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69,181.39 万元(包含利息,不包含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办法于2012年1月18日经公司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于2014年12月3日公司上市后生效。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8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与管理全部募集资金。
2019年6月1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5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该部分募集资金。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纳能源”)、香港佳纳有限公司、MJMSARLU作为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1 年 3 月 1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恩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
金。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佳纳能源、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
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2021年6月30 存储方式
日余额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活期存款
限公司环市支行 80020000016218886 100,000,000.00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恩平支行 801101001223860540 107,224,753.66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 活期存款
行 999014903610910 60,229.0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定期存款
湾支行 44050166895900000547 534,684.2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 定期存款
行 689974347326 100,023,192.6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 定期存款
行 398000100100627176 60,003,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琶洲分 活期存款
行 8224007880180000009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 活期存款
行 75790349651060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82240078801100000537 73,740,027.77 活期存款
司广州琶洲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大额存单
司广州琶洲支行 82240076801500000091 50,00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大额存单
司广州琶洲支行 82240076801500000092 50,00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大额存单
司广州琶洲支行 82240076801500000093 5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 活期存款
行 757903519410213 57,551,614.5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 大额存单
行 75790351948100040 40,00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存款
司广州琶洲支行 OSA11443633560125 2,728,056.11
合计 691,865,557.97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投资“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项目”27,928,589.65
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事项已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 3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实施完毕。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和用于现金管理。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 2019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 4 次会议、2019 年第四届监事会第 2 次会议、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债券人会议审核批准,公司决定变更“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用于“新建年产 5,000 吨钴中间品(金属量)、
10,000 吨阴极铜项目”及“年处理 1.4 万吨废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生产 1 万吨三元前驱体
项目”,其中“新建年产 5,000 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 吨阴极铜项目”投入 9,500
万元,“年处理 1.4 万吨废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生产 1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投入 5,500
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 1 次会议、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核批准,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