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07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监事余祖灯先生、何祥洪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
歉函》。监事何祥洪先生的配偶刘敏女士通过股票期权行权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买进公司股票后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卖出公司股票;监事
余祖灯先生的配偶杨庆女士通过股票期权行权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买进公司股票后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卖出公司股票,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
易,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刘敏女士、杨庆女士证券账户交易记录,其关于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股东名 交易方 交易方 交易数量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交易日期
称 式 向 (股) (元) (元)
股票期 2021 年 6
买进 10,600 14.97 158,682.00
权行权 月 29 日
股票期 2021 年 6
刘敏 买进 16,310 14.97 244,160.70
权行权 月 30
集中竞 2021 年 6
卖出 10,600 22.94 243,164.00
价 月 30 日
股票期 2021 年 6
买进 9,000 14.97 134,730.00
权行权 月 28 日
杨庆
股票期 2021 年 6
买进 9,000 14.97 134,730.00
权行权 月 30 日
集中竞 2021 年 7
卖出 2,400 23.50 56,400.00
价 月 1 日
集中竞 2021 年 7
卖出 600 23.51 14,106.00
价 月 1 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敏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6,310 股,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构成短线交易股份数量*(卖出均价-买入均价)”计算为 84,482元;杨庆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5,000 股,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构成短线交易股份数量*(卖出均价-买入均价)”计算为 25,596 元。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相关人员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经研究,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经核查,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两位监事的配偶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基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的,两位监事及其配偶不了解股票期权行权属于股票买入行为,卖出股票触及短线交易。买卖时间不在公司股票交易的敏感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两位监事及其配偶已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两位监事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据此规定,两位监事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公司。
3、公司董事会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备查文件
1、余祖灯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2、何祥洪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