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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氏技术: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道氏技术: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0-044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氏技术”)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
化项目”的实施期限调整到 2021 年 6 月 30 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7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
公开发行了 4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8,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6,887.2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002 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4 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1.5
亿元用于“新建年产 5000 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 吨阴极铜项目”及“年处理 1.4 万
吨废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 1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二、本次拟调整实施期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拟调整实施期限的募投项目为“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宏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期 2 年。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46,887.2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投入金额为 35,433.51 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以及原因

    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自立项以来,公司通过研发团队自主开发研究,解决了
锂云母提取电池级碳酸锂过程中的一系列产业化难题,但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资金投入和技术研究需要循序渐进。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公司根据当前市场及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对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果。

    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前提下,对该募投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调整前)  状态日期(调整后)

  1    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的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前提下,对该募投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当前市场和实际建设情况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当前市场和实际建设情况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及当前市场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 4 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 4 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 4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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