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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氏技术:关于调整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5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18-05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氏技术”)2018年6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介

    1、2017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6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5月3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对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公司内部人员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5月4日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5月9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7年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10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8年6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4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调整情况

    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注销数量共计286,000份;

    经调整后,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86人调整为82人,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903,900份调整为3,617,900份。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4名离职人员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经调整后,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86人调整为82人,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903,900份调整为3,617,900份。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1、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
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注销数量共计286,000份;

    经调整后,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86人调整为82人,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903,900份调整为3,617,900份。

    2、公司本次对2017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后的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除前述激励对象人员和期权数量调整外,其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完成授予登记的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符。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4名离职人员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经调整后,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86人调整为82人,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903,900份调整为3,617,900份。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与本次行权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等相关事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条件与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8号》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与本次行权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4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3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4次会议相关内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