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20-23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的财务审计:2019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770,992,087.17
元 ,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77,099,208.72 元 , 2019 年 度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4,300,504,878.95 元。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28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故前述股票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015,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故前述股票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以
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1,743,163,022 股剔除需回购注销股份 5,290,500
股为基数(即以 1,737,872,522 股为基数),向除上述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47,574,504.4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董事会审议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